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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信诈骗案引卡商“银行卡包”网上500元

imtoken苹果闪退 2023-01-18 16:20:17

近日,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,被告人靳本人销售、介绍、安排他人销售信用卡,违反了国家信用卡管理规定。一审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

电信诈骗案引“发卡商”

判决书显示,2019年3月20日,某公司会计王某受邀加入他人冒充本公司领导的QQ群后,该假领导在QQ群中骗取了他,让他把合同钱还给刘。王将80万元转入刘的账户。王某认为属实,通过网上银行将公司账户中的80万元转入刘某在公司办公室的农业银行账户(62×××76)),随后王某被除名。

当日,钱从刘某账户转入赵某农行账户799,992元,再转至青岛九影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农行公众账户,然后分拆将29.56万元转入徐1中国银行卡账户(62×××97),余额转入其他账户。

2019年8月13日,被告人靳向公安机关自首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。那么,金与上述电信诈骗案有什么关系呢?

协助非法销售银行卡

经庭审发现,2018年7月,靳某男友的儿子老某来找她,让他帮忙买一张银行卡,用来转账“比特币”(《洗钱") 在线,并要求银行卡必须要求开户人的身份证信息、绑定的手机号、U盘和网上银行。

随后,靳找到了宋,两人将自己和家人朋友的8张银行卡(靳7张网上炒比特币,宋1张)以每张500元的价格卖给了老金和金。从中获得了约3500元。

2019年1月,靳得知劳因“洗钱”被捕,并为找钱“救出”劳。晋再次安排宋给“大飞(张)”、劳的同伙等。男子卖银行卡。

2019年2月底至3月初,宋某在靳某的安排下,将自己经手的三张银行卡和从许某1借来的三张银行卡和许某1的银行卡一起卖掉。身份信息。与“大飞”等人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宋某提供的三张卡中的一张是上述诈骗案中许1的中国银行卡账户(卡号为62×××97的银行卡)。

炒“比特币”是幌子,实则是洗钱

根据老的证词,金是他的教母。 2018年8月7、去南京玩网上炒比特币,台湾朋友“小赵”让他帮他买一张银行卡“洗钱”。一开始他以为自己只是用银行卡转账,后来才知道原来是“小赵”等人用这些银行卡转账电信诈骗。

当时,他找到金、尚、张和一名男子帮他购买银行卡进行“洗钱”,每张价值500元。当时他告诉金和和尚,购买银行卡是为了帮助一位赵姓老板在网上炒“比特币”,并告知开户人的身份证信息、绑定手机号、U盘和激活网上银行,并要求他们将所有银行卡密码设置为123123。

具体分工是他、张(大飞)和男方负责转账,金和和尚负责购买银行卡。他从金和尚那里买了十多张银行卡,金有五六张,商有三四张。

据报道,晋商卖给他的卡,有些是他自己的,有些是别人的。他被委托了转账金额的1%。被捕前,一人获利约2万元。除了靳帮忙买银行卡的钱,他还给靳五六千。给金的钱主要是生活费和房租,张也是五六千。

老说,他把金和张的工资分开开是因为他们帮他转账,并参与了收银行卡的“洗钱”,而尚只是买了卡。洗钱是指台湾“小赵”在网络上进行电信诈骗,将钱转到自己购买的银行卡上。他立即在小赵指定的互联网上购买了虚拟货币(比特币)。一般一张卡可以使用一周后,只要银行卡被冻结,“小赵”每天和他结算一次,通过干净的银行账户将佣金转入他指定的银行卡,但是银行卡不是他的,他把钱从银行卡里拿出来。

最后,老劳遭受了违法的后果,因为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,他仍将购买的银行卡号和账户提供给“小赵”等。2019年5月20日,历城区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法院以掩盖、隐匿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